工具、金相顯微鏡使用注意事項
- 機台正常使用完畢後,將物鏡倍率轉至最小,避免物鏡高度、對焦位置差距過大,物鏡撞擊或摩擦到觀測物件。
- 機台使用完畢後,關機前將燈源關閉,可延長燈炮使用壽命。
- 機台長時間不使用時,須將機台總電源關閉;如果經常性使用或短時間內連續使用,則無需關閉機台,僅需將燈源亮度調至最小、光圈控制調製最大即可。
- 機台使用完畢後,將載物台移至中央位置,並將快速移動控制關閉,避免載物台因長時間載重不均而受壓變形。
更換燈泡
- 燈泡燒毀時,因燈泡及燈箱溫度過高,需等待10~15分鐘冷卻後再進行更換。
- 更換燈泡時勿直接以收接觸玻璃表面,避免留下污漬進而減少燈泡使用壽命。
- 更換燈泡完畢後需重新調整燈泡至光軸中心位置,確認燈源亮度。